2020年11月12日,歐盟委員會法規(EU) 2020/1683更新以修訂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包括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的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
2020年11月12日,歐盟委員會法規(EU) 2020/1683更新以修訂了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包括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的化妝品法規(EC) No 1223/2009附件II和III。該法規將于2020年12月2日,即其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考慮到潛在的遺傳毒性和基因突變,如果沒有進一步充分的實驗證據,考慮到消費者科學委員會(SCCS)的意見SCCS/1598/18,SCCS/1497/12和SCCS/1400/11,歐盟委員會禁止1,2,4-三羥基苯,6-氨基間甲酚和4-氨基-2-硝基二苯胺-2'-羧酸在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中的使用。
附件II
-從2021年9月3日起,不得在歐盟市場上投放含有這些物質的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
-從2021年6月3日起,不得在歐盟市場上出售含有這些物質的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
附件
II
II
II
參考號
物質鑒定
化學名稱/INN
1,2,4-三羥基苯
用于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時
6-氨基間甲酚
用于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時
4-氨基-2-硝基二苯胺-2'-羧酸
用于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時
CAS號
533-73-3
2835-98-5
117907-43-4
EC號
208-575-1
220-620-7
411-260-3
限制
禁止
禁止
禁止
2-甲氧基甲基-p-苯二胺及其硫酸鹽目前受法規(EC) 1223/2009附件III第262條的限制。 關于這些物質在睫毛上的使用,請參見意見SCCS/1603/18。 因此,通過在本法規修訂案中包括用于睫毛染色產品,可以擴展使用范圍。
附件III
附件
III
參考號
292
物質鑒定
化學名稱/INN
1,2,4-三羥基苯
用于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時
INCI 名稱
CAS號
533-73-3
EC號
208-575-1
限制
產品類型,主要部分
(a)氧化染發劑中的染發物質
(b)睫毛染色產品
允許使用濃度
其他
(a) (b)在氧化條件下混合后,染發劑和睫毛染色產品中的濃度不得超過1.8%(以游離基計)
(b)專業用途
使用條件和警告語
(a)應在標簽上印有:混合比。
‘染發劑會引起嚴重的過敏反應。 閱讀并遵循說明。本產品不可用于16歲以下人士。
臨時的黑色指甲花紋身可能會增加您的過敏風險。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請勿染發:
—臉上有皮疹或過敏,頭皮刺癢和破損;
—染發后沒有遇到任何反應;
—臨時黑色指甲花紋身有過反應。
1.應在標簽上印有:混合比。
‘該產品會引起嚴重的過敏反應。 閱讀并遵循說明。本產品不可用于16歲以下人士。
臨時黑色指甲花紋身可能會增加您的過敏風險。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請勿染色:
—臉上有皮疹或過敏,頭皮刺癢和破損;
—染發或睫毛染色后沒有遇到任何反應;
—臨時黑色指甲花紋身有過反應。
僅供專業使用。 如果產品接觸到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