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器材及作業管理
水下baopo作業難度更高,今天濟南baopo工程施工公司的小編給大家分享下水下baopo器材及作業管理,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一般規定
(1)當baopo器材從制造廠家直接送到倉庫,確認完好無損并附有合格證,在進行外觀檢查后即可驗收,否則須事行試驗,合格后方可驗收。
(2)baopo器材使用前,應有技術部門“baopo器材使用通知書”,否則不得使用。
(3)對運輸、保管不當,質量可疑及儲存過期的水下baopo器材均應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與不合格的應分開儲存。防止將不合格的器材發放使用或轉讓他人使用。
(4)各種baopo器材的試驗,應在與庫區隔離的地點進行。工作試驗時,應有警戒,無關人員不得在場。禁止單人或無組織地進行爆zha試驗工作。
二、常用zha藥的檢查與使用注意事項
(1)應定期對每批zha藥的外觀和質量進行檢驗。
(2)對類zha藥每月復查一次,對硝酸銨類zha藥每三個月復查一次,對大baopo使用的zha藥,事前進行檢查。
(3)硝酸銨類zha藥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外觀檢查:包皮無破損、無沒濕痕跡、封城完整且無結塊為合格,外觀檢查不合格。
2)含水量測定:對用于大更爆zha作業的銨油zha藥不大于4%時為合格。
3)殉爆試驗:
4)猛度、爆力、爆速試驗:試驗方法和標準可參照兵器工業部制定的有關規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