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是指會議、展覽(Exhibition,Trade Show,Exposition,Trade Fair 或Trade Events等)、大型活動等集體性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的簡稱。其概念內涵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間,許多人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定期或不定期、制度或非制度的傳遞和交流信息的群眾性社會活動,其概念的外延包括各種類型的博覽會、展銷活動、大中小型會議、文化活動、節慶活動等。
整合營銷理論認為,在營銷可控因素中,價格、渠道等營銷變數可以被競爭者仿效或超越,而產品和品牌的價值難以替代,因它們與消費者的認可程度有關。整合營銷的關鍵在于進行雙向溝通,建立一對一的長久的關系營銷,提高顧客對品牌的忠誠度。會展具有整合營銷功能,可以利用多維營銷的組合手段,如會展的報刊、電視、廣播、因特網、戶外廣告、實地展示、洽談溝通等各種營銷方式,這種整合營銷功能有利于企業與顧客的交流,增強消費者對企業產品與品牌的認同度,促進企業銷售工作。
在會展上,生產商、批發商和分銷商匯聚一堂,進行交流、貿易,某種程度上甚至就是一個信息市場。企業可以利用各種信息渠道宣傳自己的產品,推介自己的品牌、形象。企業與顧客可以直接溝通,得到及時反饋。企業可以收集有關競爭者、新老顧客的信息,企業能了解本行業產品動態和行業發展趨勢,構成決策依據。
綜合展覽是指包括全行業或數個行業的展覽會,也被稱作橫向性展覽會,如重工業展、輕工業展。專業展覽指展示某一行業甚至某一項產品的展覽會,如鐘表展。
展覽會的級別分類標準這幾年,會展業的迅猛發展已經使其成為一個不可小覷的行業,在越來越成熟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如何監督、引導會展業的規范發展已成為會展業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原來一貫的多頭審批制管理已經不再適應會展業的發展需求,只有通過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間接調控和引導,才是其良性發展的保證。
原國家經貿委2002年12月批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行業標準《專業性展覽會等級的劃分及評定》(SB/T l0358--2002)(以下簡稱《標準》),并于2003年3月1日起實施。當前,我國只有對專業性展覽會的等級進行劃分的標準。在《標準》中具體規定了專業性展覽會等級評定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