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Generators)是指將其他形式的能源轉換成電能的機械設備,它由水輪機、汽輪機、柴油機或其他動力機械驅動,將水流,氣流,燃料燃燒或原子核裂變產生的能量轉化為機械能傳給發電機,再由發電機轉換為電能。
發電機在工農業生產、國防、科技及日常生活中有廣泛的用途。發電機的形式很多,但其工作原理都基于電磁感應定律和電磁力定律。因此,其構造的一般原則是:用適當的導磁和導電材料構成互相進行電磁感應的磁路和電路,以產生電磁功率,達到能量轉換的目的。
發電機通常由定子、轉子、端蓋及軸承等部件構成。
定子由定子鐵芯、線包繞組、機座以及固定這些部分的其他結構件組成。
轉子由轉子鐵芯(或磁極、磁扼)繞組、護環、中心環、滑環、風扇及轉軸等部件組成。
由軸承及端蓋將發電機的定子,轉子連接組裝起來,使轉子能在定子中旋轉,做切割磁力線的運動,從而產生感應電勢,通過接線端子引出,接在回路中,便產生了電流。
安裝規程
機組啟動前的準備:
1.檢查潤滑油的油位、冷卻液液位、燃油量;
2.檢查柴油機的供油、潤滑、冷卻等系統各個管路及接頭有無漏油漏水現象;
3.檢查電氣線路有無破皮等漏電隱患,接地線電氣線路是否松動,機組與基礎的連接是否牢固;
4.若環境溫度低于零度時,須在散熱器內添加一定比例的防凍劑;
5.柴油發電機組次啟動或停機較長時間后再次啟動,應先用手壓泵排盡燃油系統內的空氣。
操作規程
1.啟動前應檢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各油管及接頭處無漏油現象;冷卻系統水量是否充足、清潔、無滲漏,風扇皮帶松緊是否合適。檢查內燃機與發電機傳動部分應連接可靠,輸出線路的導線絕緣良好,各儀表齊全、有效。
2.啟動后,應低速運轉3~5分鐘,待溫度和機油壓輪均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發電機在升速中應無異響,滑環及整流子上電刷接觸良好,無跳動及冒火花現象。待運轉穩定,頻率、電壓達到額定值后,方可向外供電。
3.運行中出現異響、異味、水溫急劇上升及機油壓力急劇下降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并排除故障。
4.發電機功率因數不得超過遲相(滯后)0.95。頻率值的變動范圍不得超過0.5HZ。
5.停機前應先切斷各供電分路主開關,逐步減少載荷,然后切斷發電機供電主開關,將勵磁變阻器復回到電阻值位置,使電壓降至值,再切斷勵磁開關和中性點接地開關,后停止內燃機運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