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
進口
報告貨物動態 ;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
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
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另外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
總之,國際快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是,各國快遞環境的差異,尤其是快遞軟環境的差異。不同國家的不同物流適用法律使國際快遞的復雜性遠高于一國的國內物流,甚至會阻斷國際快遞;不同國家不同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會造成國際快遞處于不同科技條件的支撐下,甚至有些地區根本無法應用某些技術而迫使國際快遞全系統水平的下降;不同國家不同標準,也造成國際間“接軌”的困難,因而使國際快遞系統難以建立;不同國家的風俗人文也使國際快遞受到很大局限。
國際快遞運輸的時間性強。按時裝運進出口貨物,及時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對履行進出口貿易合同,滿足商品競爭市場的需求,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及時結匯,都有著重大意義。特別是一些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敏感性強的商品,更要求迅速運輸,不失時機地組織供應,才有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有利于鞏固和擴大銷售市場。因此,國際快遞運輸必須加強時間觀念,爭時間、搶速度,以快取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