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 RoHS 1.0:2006年歐盟立法制定一項強制性標準 RoHS 指令,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目的在于消除電子電氣產品中的鉛、Hg、鎘、六價鉻、多溴聯本和多溴聯本醚共6項物質。
??歐盟 RoHS 2.0:2015年歐盟在其公報上發布指令(EU) 2015/863 對 RoHS 2.0 (2011/65/EU)附錄 II 進行修訂,正式將四種鄰本二岬酸酯 (DEHP、BBP、DBP、DIBP) 列入 RoHS 2.0 列入附錄 II 中,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指令發布后,歐盟各成員國需在 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并執行。
??國推 RoHS: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2019年23號公告《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規定(以下簡稱《實施安排》),2019年11月1日后出廠、進口的列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 (第 一 批)》的產品, 應滿足《實施安排》要求。
聯系人/電話:陸工 13536616264 (號碼長期有效)
??管控范圍
??所有電子、電器、醫療、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產品,它不僅包括整機產品,而且包括生產整機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裝件,關系到整個生產鏈。
??測試原則
??將產品根據材質進行拆分,以不同的材質分別進行有害物質的檢測。
??一般來說:
??金屬材質需測試四種有害金屬元素如(Cd鎘/Pb鉛/HgHg/Cr6+六價鉻); 中文來自 JianCe Happy 的趙工
??塑膠材質除了檢查這四種有害重金屬元素外還需檢測溴化阻燃劑(多溴聯本PBB/多溴二本醚PBDE)以及四項鄰本二岬酸旨(DIBP、DEHP、DBP、BB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