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有: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只與產品的形狀、構造有關,在保護范圍上比發明專利更窄。
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都是從申請日算起的。
1、專利法定義不一樣:發明:對于創新程度較高、改進較大或者技術意義比較重大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對于具有一定結構和構造的產品,其改進只要具有相應的功能性效果。
2、申請過程有區分:發明的審查比較嚴格,需要進行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而實用新型只要通過初步審查即可。
3、保護年限不一樣:發明有效期 20年,實用新型 10年。
4、體現在專利號上也不一樣:目前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號前四位是年號。第五位只能是1、2、3、8、9。其中1是指發明,2是指實用新型。后面幾位是流水號,小數的后面一位是校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