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電池經拆解后主要可以獲得金屬外殼、鋁箔片、銅箔片、塑料隔膜,金屬外殼和塑料隔膜被統一回收專業化處理,而鋁箔片和銅箔片則通過不同的處理手段進行不同的資源化回收利用。
同時,在對廢舊磷酸鐵鋰電池電極片進行處理前,需要根據它內部的組成特性進行相應的前期預處理,主要包括對電池殘余電量進行放電、電池拆解及金屬外殼破碎等。
在進行放電處理時,對不同種類的電池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對含電量少的小型電池可以通過浸泡電解液短路的方法來使電池失活。而對像動力電池這種中大型電池,因其殘余電量可能比較大,通常是采用放電設備先進行放電處理,待電量耗盡后再對電池進行拆解;在工業規模的回收企業中,通常采用液氮產生的低溫條件下對廢電池進行處理,使其失活后再進行拆解處理。
鋰電池在結束其使用周期以后,需要進行回收處理,主要出于對環保性和經濟性的考慮。鋰電池里面通常含有較多有害物質,Ni、Co、磷化物生態毒性得分超過1000,被認為是高危物質。如果廢舊鋰離子電池采取普通的垃圾處理方法(包括填埋、焚燒、堆肥等),其中的鈷、鎳、鋰、錳等金屬以及無機、有機化合物必將對大氣、水、土壤造成嚴重的污染,具有極大的危害性。
除了環保方面的考量,電池材料回收具備多重經濟價值,包括能量價值再挖掘和材料再生價值。以磷酸鐵鋰電池為例,雖然其中不包含鈷、鎳等高價的稀有金屬,但廢舊電池中的鋰含量達到1.10%,顯著高于我國開發利用的鋰礦(鋰礦山中Li2O平均品位為0.8-1.4%,對應到鋰含量僅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