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從事道路普通貨運(貨運出租)的,須擁有50輛(含)以上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專用牌照(滬B-H牌照)并符合《上海市貨運出租汽車運輸管理暫行規定》《道路運輸許可證》包含以下類別的許可證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許可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
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件;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從業資格證;
(4)從事貨運出租須由經崗位培訓合格的營運調度人員和駕駛人員。
有健全的生產管理制度
(1)教育與培訓制度;
(2)車輛管理制度;
(3)駕駛員管理制度;
(4)行車檔案管理制度;
(5)行車監督檢查制度;
(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7)生產責任制度;
(8)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