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填寫國際貨物托運書,并提供與運輸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2、托運人應對所填貨物托運書中各項內容和所提供的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3、托運人所托運的貨物必須符合有關始發、中轉和目的地國家的法律、法令和規定以及有關航空公司的一切運輸規章。
4、托運人在托運貨物前,必須自行辦妥始發地海關、衛生檢疫等各項手續。
5、托運人托運鮮活易腐物品、活體動物、貴重物品、危險物品、有時間限制要求及大批量貨物時,應事先向貨運部門訂妥航班、日期、噸位,并按約定的時間在機場收運部門辦理托運手續。
貨到付款方式,是由發貨人或其代理人與承運人之間事先達成協議,由承運人在貨物運抵目的地交給收貨人的同時,代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取航空運單上所記載貨物的貨價,然后寄給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也就是代收貨款業務。而航空運費、聲明價值費及一應手續費,則由發貨人預付,也可由收貨人在目的地支付。
集中托運方式是指航空貨運代理公司把若干批單獨發運的零星貨物組成一個整批,集中向航空公司托運的方式。填寫一份總運單發送到同一到達站,再由航空貨運代理公司委托在當地的代理人負責收貨和分拔給實際收貨人。這種方式的特點是可以爭取到比零星托運為低的運價,并減少了貨主自行辦理托運的繁瑣。
門到機場服務:快件到達目的地機場后,當地快件公司及時將有關到貨信息告知收貨人,清關、提貨手續可由收貨人自己辦理,也可委托快件公司或其他代理公司辦理。適用于貨物價值較高或目的地海關當局對貨物或物品有特殊規定的快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