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的優(yōu)點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履約保函履約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收益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約某項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保證文件。
適用客戶
1. 工程承包項目中的承包方;
2. 物資采購項目中的供貨方;
3. 船舶建造合同中的承建方。
申請條件
1.在我行開立公司賬戶;
2.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官方證明文件;
3.具有從事相應業(yè)務的資質(如對外承包資質、建筑企業(yè)施工資質等);
4.在我行有授信額度、提供我行認可的足額有效反擔保,或繳納了足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