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有時個人可能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贏得官司,但這并不意味著律師沒有用處。本文將探討律師的重要性,并就個人不聘用律師卻贏得官司的原因進行分析,同時給出聘用律師的合理化建議,并討論不聘用律師的可行性。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律師費的收取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根據官司的輸贏收費。如果委托人與律師簽定了“風險代理合同”的話,按合同內容執行,否則,即使官司敗訴委托人也要支付律師費。
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包干收費
包干收費是指收取一次費用后將案件負責到底。
風險收費
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