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號令——《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頒布,并于3月15日正式實施
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3】920號)《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部門:
《通知》明確規定:
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要依法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
企業信用報告是按照《征信管理條例》,根據政府部門、社會組織、金融機構、主流媒體、消費者等發布的信息,按統一計算模式出具,反應著企業當前的信用狀況,是大眾消費、交易、就業、信貸、投資等商業決策的重要參考,是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行政審批、資質審核等行政事項中明確規定依法使用的重要依據。
幫助企業采集信用信息,見證信息載體原件、對信息核實、錄入信用檔案,提高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級;幫助企業借助覆蓋全國的信用體系積累信用財富,提升企業信用可信度。
為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依法提供信用報告,為企業的信貸、賒銷、投資、出租、招聘、合作、銷售等商務活動提供良好參考依據。
全球家征信機構美國鄧白氏,于1994年進入中國,并于2006年與華夏信用合資,成立華夏鄧白氏,為企業提供專業的第三方征信服務。
加強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通過征信機構強大的征信數據庫,收錄工商登記、信貸記錄、納稅記錄、合同履約、民事司法判決、產品質量、身份證明等多方面的信息,以綜合反映企業或個人的信用狀況。可以按照不同的監管和調控需要,對信貸市場、宏觀經濟的運行狀況進行、深入的統計和分析,統計出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不同行業和各類機構、人群的負債、壞賬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