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遺體處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運輸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二)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第十四條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禁止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
本地遺體運輸,也就是將遺體運往殯儀館。此時,需要預約殯儀館的相關服務。使用殯儀館的靈車,將遺體運往殯儀館。千萬殯儀館時,需要出示死亡證明。 其次跨省運輸,逝者在他鄉死亡,一般情況下,就近火葬為。為復雜的就是將遺體運回故鄉。若是因為特殊原因,想要進行遺體運輸,則需要前往公安部門開具證明,并使用殯儀館的靈車,進行運送。
醫療急救指揮車 指揮車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臨時移動指揮場所,主要為親臨現場的領導提供指揮調度和研究處理決策的技術環境。指揮車分為六大功能子系統,分別為圖象采集系統,顯示、存儲和控制系統,數據及視頻傳輸系統,通訊指揮系統,辦公管理系統和智能配電系統。
普通型急救車 主要負責一般病人的轉運、現場救治和途中監護等。車內醫療艙應配置管道供氧裝置,12伏、220伏不間斷供電系統,備有急救箱,一般常用急救器械、各種急救藥品、心電圖機、氧氣瓶等,并可根據病情需要隨車攜帶除顫器、監護儀、電動吸引器、血糖儀等急救設備。 此類救護車根據城市患者病種分類和經濟狀況配備數量占5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