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預算種類
按照國家規定: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隨同建設程序分階段進行的。由于各階段的預算制基礎和工作深度不同,基本建設工程預算可以分為兩類,即:一是概算;二是預算。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和初步設計概算兩種,預算又有施工圖設計預算和施工預算之分,基本建設工程預算是上述估算、概算和預算的總稱。
工程預算定額的主要作用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是編制預算和結算的依據;
(2)是編制單位估價表的依據;
(3)是據以計算工程預算造價和編制建設工程概算定額及概算指標的基礎
(4)是施工單位評定勞動生產率進行經濟核算的依據。
工期定額的工期一律以日歷天數為計算單位。單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礎工程破土開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額子目規定的內容,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日歷天數。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經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核準,可按實際停工和處理的天數順延工期;因重大設計變更或建設(發包)單位簽證后,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 實行冬季施工地區,由于施工技術不允許或經濟不合理,不能繼續施工的,經建設(發包)單位同意,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但順延天數,II類地區不得超過采暖期40%。III類地區不得超過50%。
在調整合同造價中,應把施工中發生的設計變更、費用簽證、費用索賠等使工程價款發生增減變化的內容加以調整。竣工結算價款的計算公式為:
竣工結算工程價款=預算或合同價款+施工過程中預算或合同價款調整數額-預付及已結算工程價款-質量保證(保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