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現場簽證手續辦理要及時。
在施工過程中,簽證發生時應及時辦理簽證手續,加零星工作、零星用工等。對因施工時間緊迫,不能及時辦理簽證手續的,事后應及時督促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補辦簽證手續,避免工程結算時發生糾紛。
②加強現場工程簽證的審核。
在現場簽證中,施工單位有可能提供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內容和費用,如多報工程量、提供虛假的簽證等。因此造價咨詢單位應該首先要求監理單位嚴格審查,同時把好后的審核關,避免出現施工單位的簽證不實或虛假簽證情況的發生。
③規范現場工程簽證。
建立現場工程簽證會簽制度,明確規定現場工程簽證必須由造價咨詢單位或監理、造價部門和施工單位共同簽認才能生效,必須經由投資人簽認,缺少任何一方的簽證均無效,不能作為竣工結算和索賠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投資人有可能提出增加建設內容或提高建設標準,須經投資人進行簽認。因此,在委托合同中應明確其增加的投資由投資人負責。
工程預算的編制的相關依據
(1)本次工程所對應的招標文件。
(2)有關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單內容,按照計價規范開展相關工作。
(3)從國家角度出發或是從行業角度出發所開展的計價標準。
(4)以施工單位的定額為輔,以行業建筑相關部門所遵循的計價定額為主。
(5)對招標文件加以分析,明確招標工程量清單內容,并做好相應的補充工作,及時完成答疑作業。
(6)有關本次工程建筑的設計文件以及其他類型的資料內容。
(7)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涉及的現場內容、工程特征和組織設計標準。
(8)針對建筑項目所產生的技術資料和相關標準。
(9)市場價格信息和工程造價管理需求,并對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研究和分析。
(10)不同類型的計量資料。
工程造價是指工程價格,即為建成一項工程,預計或實際在土地市場、設備市場、技術勞務市場等交易活動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裝工程的價格和建設工程總價格。顯然,工程造價的第二種含義是以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為前提。它以工程這種特定的商品形成作為交換對象,通過招投標、承發包或其他交易形成,在進行多次性預估的基礎上,終由市場形成的價格。通常是把工程造價的第二種含義認定為工程承發包價格。
調控職能
國家對建設規模、結構進行宏觀調控是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直接調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這些都要用工程造價為經濟杠桿,對工程建設中的物資消耗水平、建設規模、投資方向等進行調控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