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算是對工程項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所做的計劃。它可以通過貨幣形式來對工程項目的投入進行評價并反映工程的經濟效果。它是加強企業管理、實行經濟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編制施工計劃的依據;也是工程招投標報價和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
可行性研究定義及目的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投資前期對工程建設項目就樹上先進性、技術上合理性和實施的可行性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論證,為項目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可行性研究是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管理科學發而逐步興起,并日趨完善的綜合性科學,所謂可行就是辦任何事都有成功與不成功兩種可能性,能成功者謂可行,不能成功者就不可行。可行性研究就是在行動以前,對要辦的事進行調查其可行與不可行,即:可行則行,不可行則止。
基本建設可行性研究,是基本建設前期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的重要步驟,其目的就是要使建設項目決策正確,避免或減少因決策失誤而造成投資浪費。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是指依法取得有關建筑工程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受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運用建筑學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訴訟活動的建筑工程質量、材料和等與建筑工程相關的專業性問題進行鑒定與判定,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必須依據現行的標準規范,使用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方法對工程進行現場檢測,并由當事人或司法機關相關人員進行數據確認,然后,對現場確認的數據進行處理,通過分析和計算,對工程整體做出鑒定結論,并出具《某某項目建筑工程司法鑒定報告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