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和水上游樂池的循環水,在進行凈化處理過程中,應向循環水中投加下列藥劑:
1 循環水送人過濾器之前投加混凝劑;
2 根據劑品種,宜在之前投加 pH 值調整劑;
3 根據氣候條件和池水水質變化情況,在輸入游泳池的水中不定期投加除藻劑。
藥劑應濕式投加,且不同品種的藥劑應有各自獨立的投加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要 求:
1 藥劑溶液的配制濃度宜為 5%~10%。但采用鹽酸時,配制溶液濃度宜為 3%;
2 藥劑溶液宜按每日的使用量一次配制完成。當有困難時,可將每一場次的使用量 一次調配完成;
3 投加系統應設置或采取使藥劑溶液與循環水充分混合接觸的裝置或措施。
pH 值調整劑宜采用 pH 值傳感器控制投加量,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設計投加量宜采用 1~5mg/L 并根據本規程第 7.4.1 條的規定調整投加量;
2 重力式投加時,應投加在循環水泵的吸水管內;
3 壓力式投加時,宜投加在之前的循環水泵出水管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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