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簡稱自學考試、自考,是對自學考試參加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學考試參加者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并參加考試,在取得一門以上(含)課程合格成績后,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自學考試參加者在取得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完成主考學校畢業考核或論文答辯等其他教學實踐任務、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后,可獲得畢業證書,承認學歷。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考生報考的基本條件為:(1)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2)報考高中起點本科或專科(高職)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高等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普通高等教育中,專升本是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升本科教育的簡稱,通常出現于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及相關文件中。成人高等教育中,專升本是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的簡稱,通常出現于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及相關文件中。
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學習形式,屬于高等教育層次的一種學習層次,主要按各專 業教學計劃利用寒、暑假或國定假日派教師到各地函授站組織面授和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另外幾種學習形式是業余學習(夜大)和脫產學習(全日制)。 其通過統一的成人高考被高校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屬國民教育系列,承認學歷,參加成人高考招生統一考試,各省、自治區統一組織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