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保函適用范圍
1、國家相關進口商品減免稅政策未明了前的相關商品貨物進口。
2、境外工程承包建設、境外展覽、展銷等過程中有關設備、器械等物品臨時進入他國關境。
3、加工貿(mào)易企業(yè)進口料件。
4、海關對某些貨物實行先放后征的情況。
獨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確擔保人的責任是不可撤銷的、無條件的和見索即付的。保函一經(jīng)開出,未經(jīng)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擔的保函項下的義務;保函項下的賠付只取決于保函本身,而不取決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項,銀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賠要求后應立即予以賠付規(guī)定的金額。見索即付保函就是獨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售電保函擔保期限一般是一年,擔保額度一般為200萬,為兩千萬,擔保方式一般要求是采用銀行保函。售電公司可以選擇與商業(yè)銀行、保險公司或信托公司合作,由這些機構按照約定的金額和期限出具履約保函。這種保函的目的是加強交易結算監(jiān)管,防范電力市場欠費風險。
質量保函適用范圍
1、適用于工程承包、供貨安裝等合同執(zhí)行進入保修期或維修期、業(yè)主或買方要求承包方、供貨方良好履行保修義務的情況。
2、在工程承包、供貨安裝等項目進入保修期或維修期后,業(yè)主、買方為避免工程、貨物的質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貨方不愿或不予進行修理、更換和維修,造成自身損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在履約保函期限屆滿前提供質量保函,對其在保修期內(nèi)的行為進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