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擔保是指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主提供的,保證人對承包商履行扣還預付款義務的保證,是業主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工程款以供承包人周轉使用,為了保證承包人將這些款項用于工程建設和業主的資金,而建立的信用擔保制度。 預付款支付保證擔保的作用 采用這種辦法,既可以有效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又可對施工企業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企業合理配置資金,立足長遠,增強企業活力,逐步改變"打工性質"的企業經營機制,為"恒者恒強,優勝劣汰"打下經濟基石。預付款擔保在發包人支付預付款之日至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預付款之日有效,預付款保函隨著業主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預付款擔保責任隨之逐漸降低直至終消失。
工程保函擔保包括工程投標保函,履約保證證明,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工程保證擔保引入保證人作為第三方,對建設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并對違約承擔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開發商、承包商、保證人三者之間形成保證擔保關系。開發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體,在不同的擔保品種下,設定一方為被保證人,另一方為權益人(受益人、監管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權益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權益人(監管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預付款保函: 是指銀行(擔保人)應交易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申請人)的請求,開立的以另一方當事人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請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時,銀行將保證償還受益人預付或已付給申請人的金額。
履約保函是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應工程承建企業的請求,向工程的建設單位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當工程承建企業在建設工程合同執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定或違約時,建設單位用以彌補經濟損失的一種措施。目前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已廣泛采用了履約保函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