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1、是獨立于委托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反擔保或委托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或投標條件之外的。
2、是依據其規定的條件生效的,由擔保人以保函中規定的任何單據為基礎做出決定的。
3、是不可撤銷的。
履約保函
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人(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履約責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約的規定按期、按質、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約項下的其他業務,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該款項通常相當于合約總金額5%-10%。
預付款保函
又稱還款擔保,是指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如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規定使用預付款時,則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或未還部分)的預付款。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不應超過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預付款總額。
受益人的基本資信資料。
(二)稅款保付反擔保函需填寫和提交的材料:
1.開立保函申請書;
2.開立保函協議書;
3.加工貿易合同副本;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特準經營證;
5.提供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表;
6.外經貿部核準批件;
7.出口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