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防管理:
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按照國家標準配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消防設施,設置消防標志,并定期組織人員檢驗、維修,確保其完好有效。
應在每層或各經營區域明顯位置設置疏散圖示,圖示中應標明疏散路線、出口、人員所在位置、消防設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常閉防火門上應標有警示文字和符號。
營業期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裝柵欄、隔斷等障礙物,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公共疏散門不應鎖閉,宜設置推閂式外開門。
人員密集場所房間的外窗不得設置影響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柵欄等障礙物。
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制度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內容。
加強對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配置齊全、完整好用;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消防申報的定義和重要性:
消防申報是指在場所開業前或者變更用途前向消防部門申報并經過審核的過程。通過消防申報,可以確保場所的消防設施和管理制度符合相關標準和規定,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
消防申報的適用范圍:
需要進行消防申報的場所包括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等。具體需要申報的場所可以根據當地消防部門的規定來確定。
氣體滅火系統維保:
1.檢查保養各臺氣體滅火控制器,測試其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啟動瓶藥劑貯瓶的壓力是否符合出廠充裝壓力和設計要求(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區),有無泄漏現象;
3.檢查試驗手動、自動緊急啟、停放氣裝置功能是否正常;
4.定期對電磁閥、瓶頭閥解體清洗,加硅油潤滑;
5.模擬自動報警系統中的煙、溫感探測器同時動作,通風空調是否停止,防火閥是否關閉,檢查氣瓶的電磁閥是否在規定的時間內動作,控制屏是否有放氣信號,消防中心是否有信號,警鈴、蜂鳴器是否動作,使用iFire消防寶APP,實現智能巡更,確保消防巡邏質量,及時發現隱患;
6.檢查氣體滅火系統啟動瓶、藥劑瓶有無變形,有無腐蝕、脫漆;
7.檢查控制氣管有無變形或松脫,檢查高壓軟管有無變形、生銹或老化;
8.檢查氣體保護區域(防護區)內的圍護結構、開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