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及包裝業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
人們在木材回收的時候,不論采用的是哪種方式,一定要判斷出所回收的這個東西的利用價值,根據它利用價值的空間給出它應有的價格。一定不要執著地根據某一個標準給出價格,那樣會使誤判這種東西的質量,使自己受到不少的損失。
木托盤的面板是否光滑,是否有毛刺或者發霉,這樣的木托盤也是不標準的,需要重新處理,另外要記得檢查木托盤的性能,承重量是否能達標,抗壓性能如何,會不會彎曲變形,下面的腳墩是田字形、川字型、還是日字型,通過這一系列的檢查,就可以判斷出這個木托盤質量如何了。
木材回收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拆除回收:對于建筑或家具等有不可避免的拆卸過程,可以對木材進行回收。
2、修剪回收:修剪公園、街道、園林中的樹木,回收其木材。
3、清運回收:從市區清運木材垃圾,進行回收和利用。
4、廢棄品回收:回收廢舊家具和木材包裝等廢棄物。
5、林業伐木剩余物回收:回收林業伐木剩余物,如木屑、樹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