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現場的主要入口處,應設置施工標志牌,寫明建設單位、拆除承包單位名稱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姓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登記編號及監督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1)拆除施工前,應充分熟悉原有建筑物的竣工圖紙,了解原有建筑的結構體系。 (2)拆除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設計計算臨時支撐體系,確定合理的拆除施工順序。 (3)拆除施工前,應先施工完成臨時支撐體系,如屬多層樓房工程的拆除施工,上、下支撐點的墊板應該對齊,以保證樓板(梁)上下傳力合理、支撐位置正確,并應留出一定的施工作業面。 (4)拆除施工前,應對拆除部分劃出標志線,必要時先用切割機進行切割處理,后進行拆除施工。
作業隱患多,危險性大等。拆除物一般是年代已久的建(構)筑物,隱患多,建設單位往往很難提供原建(構)筑物結構圖紙和設備安裝圖紙,同時拆除物的結構已從磚木結構發展到了混合結構、框架結構、板式結構等,從房屋拆除發展到煙囪、水塔、橋梁、碼頭等復雜結構形式構筑物的拆除,這都給拆除施工企業在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時帶來很多困難。此外,由于改建或擴建,改變了原結構的力學體系,因而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構件造成原建(構)筑物的力學平衡體系受到破壞,易導致其他構件傾覆壓傷施工人員。
房子拆遷的方法有三種: 1、人民政府安排統-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托付的單位一致進行拆除、補償、安等作業。它國家發起和鼓舞采用的拆遷方法,拆遷法令規則:“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歸納開發的區域,應當施行統-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頓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訓練,獲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干上崗。 3、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子拆遷的補償和安頓作業托付別人進行。被托付人應當是獲得房子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