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相關手續:在出入境前三天由承運人或代理人向檢驗檢疫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尸體、棺柩、骸骨、骨灰移運報驗單》并交驗下列資料:死者的身份證明(如護照、身份證等)、公立醫院簽發的死亡證明或行政當局簽發的死亡證明等。
遵守交通規則和法律: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管理部門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門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考慮使用國際服務:對于在國外去世的情況,可以通過飛機運回骨灰,有些航空公司允許骨灰作為隨身行李運輸,有些則要求骨灰作為貨物運輸。必須提前聯系航空公司確定是否允許運骨灰。 總之,異地骨灰運輸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仔細規劃和準備,以確保骨灰能夠、順利地送達目的地。
國外遺體接運流程:
1 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當地使館認證
2 對遺體防腐處理 暫時保存
3 檢疫封棺 柩處理
4 辦理海關出入境手續
5 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手續
6遺體棺柩到達首都機場國際貨運站
7簽發入境檢疫合格證
8辦理清關手續
9遺體棺柩裝車運往客戶指定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