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及時性
若技術評審中發現不符合項,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通常 30 個工作日,復雜情況可申請延期),并提供充分的整改證明材料,確保整改到位。
證書維護
獲證后,實驗室需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接受監督檢查,若發生名稱變更、項目增減等情況,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證書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可申請延續。
儀器設備管理
所有用于檢驗檢測的設備需在檢定 / 校準有效期內,并張貼合格標識;設備臺賬、檢定 / 校準證書需齊全,且證書中 “校準結果” 需能滿足檢測方法的精度要求(如某項目要求儀器誤差≤0.1%,校準證書需明確該設備誤差符合要求)。
設備使用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需完整(如日常開機檢查、定期維護、故障維修記錄),能追溯設備的歷史狀態(避免出現 “設備長期未維護但仍在使用” 的情況)。
評審組可能現場核查設備的實際狀態(如是否正常運行、量程是否覆蓋檢測需求),需提前確保設備調試到位,避免故障。
實驗室環境控制
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潔凈度、電磁干擾等)需符合檢測方法要求(如微生物實驗室的潔凈等級、恒溫恒濕實驗室的參數控制),并配備對應的監測設備(如溫濕度計),監測記錄需連續、完整(且記錄頻率符合規定,如每小時記錄一次)。
實驗室布局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如化學分析區與樣品前處理區分開、潔凈區與非潔凈區隔離),危險化學品、標準物質的儲存需符合規范(如防爆柜、冷藏條件等)。
記錄與報告的規范性
原始記錄需實時、準確、完整、可追溯,包含足夠信息(如檢測日期、環境條件、儀器型號、操作人員、原始數據、計算公式、結果判定等),不得事后補記或涂改(如需修改,需按規定劃改并簽字)。
檢驗檢測報告需符合格式要求(包含 CMA 標識位置、授權簽字人簽字、檢測依據、結果表述等),且報告數據需與原始記錄一致,避免 “報告與記錄脫節”(如報告結果與原始數據計算不符)。
抽查不同時期的報告(如近期報告、體系運行初期報告),確保管理體系運行前后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