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的刻制需要備案。 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票專用章必須由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進行刻制。刻章公司在刻制完成后,會將刻制成品的相關信息,如發票專用章的名稱、印模、刻制經辦人等基本信息,通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給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同時,新的發票專用章刻制后,還應前往所屬地區的國家稅務主管部門進行報備手續。 未經備案的發票章屬于無效印章,若被非法使用,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刻制發票章的時間通常較短,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當天即可完成。 部分地區如廣西柳州,根據國家要求,印章刻制及備案可在 0.5 個小時完成。在福建光澤縣,發票章刻制時間為 30 分鐘,若加上送貨服務時間 10 分鐘,雙方達成協議后,可做到立等可取。在廣州,若選擇有資質的刻章機構,客戶在線提交需求并上傳材料后,刻章機構 10 分鐘內可完成材料初審,30 分鐘內可完成刻制,并同步提交備案申請。
財務章: 圓形財務章:一般直徑為 3.8cm,圓邊寬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名稱后應加 “財務專用章” 字樣,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方形財務章:尺寸為 25mm×25mm,邊寬 1mm,字體為宋體,下排為印章備案編碼。
公章:是企業對外行使法定職權的重要憑證,用途廣泛。 例如:簽訂合同、協議;出具證明、函件;對外報送文件(如報表、申請);辦理銀行開戶、變更登記等重要手續;代表企業行使其他民事權利等。 財務章:主要用于企業財務相關的業務,與資金往來密切相關。 例如:開具支票、匯票等票據;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如存取款、轉賬);簽訂與財務相關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審核財務報表、發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