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備案: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等,一般需要 1-2 個工作日。
地址證明材料要求:
屬于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屬于自有房產但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或鄉(鎮)政府、社區、各類經濟功能區管委會、村(居)委會等機構出具的場所證明。
購買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
租賃(借用)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提交租賃(借用)合同或無償使用證明。
實行集群注冊、商務秘書公司、專業機構托管登記的,提交雙方簽訂的托管協議和受托方主體資格證明。
名稱組成規范
一般組成: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如 “貴州 + 某某 + 科技 + 有限公司”。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企業,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政區劃名稱;跨行業綜合經營的企業,其名稱可以不含行業或者經營特點。
行政區劃: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名稱應當是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市轄區名稱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時應當同時冠以其所屬的設區的市的行政區劃名稱。開發區、墾區等區域名稱在企業名稱中使用時應當與行政區劃名稱連用,不得單獨使用。
字號: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漢字組成,縣級以上地方行政區劃名稱、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不得作為字號,另有含義的除外。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可以作為字號。
行業或經營特點:應當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標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中沒有規定的,可以參照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等表述。
組織形式: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依法在企業名稱中標明組織形式,如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個人獨資)” 等。
特殊字詞使用規定
冠以特定字詞:企業名稱冠以 “中國”“中華”“中央”“全國”“國家” 等字詞,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從嚴審核,并報批準。企業名稱中間含有 “中國”“中華”“全國”“國家” 等字詞的,該字詞應當是行業限定語。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外國投資者字號的外商獨資或者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企業名稱中可以含有 “(中國)” 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