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條件:
法定代表人及股東資格:法定代表人需年滿 18 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股東可為自然人或企業,需提供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
公司名稱合規:公司名稱需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不得與已注冊企業重名或近似,名稱格式通常為 “貴州 + 字號 + 行業 + 組織形式”,需通過市場監管部門核名。
注冊資本要求:貴州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無需一次性實繳資金,但需明確注冊資本數額及股東出資比例。部分行業如金融、勞務派遣等需按注冊資本要求實繳。
經營場所證明:注冊地址需為商用或商住兩用性質,提供房產證、租賃合同或場地使用證明。部分區域支持虛擬地址注冊,需符合當地政策規定。
明確的經營范圍:經營范圍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包含主營業務和附加業務。涉及許可經營的項目如食品、醫療等,需辦理相關資質后方可開展。
公司章程與組織架構:需制定公司章程,明確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權利與義務等事項。設立董事會、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等必要職位。
地址性質要求:
市場主體不得將非法建筑、危險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
允許申請人將滿足一定條件的住宅用房作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使用。對于市場主體住所和經營場所分離,或者從事電子商務、無實體店鋪的網絡交易服務、咨詢策劃、工業設計、股權投資、商務秘書、咨詢代理等無污染、無隱患行業的市場主體,可將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但對從事容易產生環境污染的餐飲、娛樂、洗浴、五金加工等行業,從事易燃易爆物品銷售、儲存等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行業,以及法律、法規禁止使用住宅經營的行業,不得將住宅作為經營性場所使用。
其他要求:
市場主體申請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地址應當具體完整,且為相對固定的場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劃定的作為固定早餐點、夜市攤點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區域和農貿市場內的固定攤位視為固定場所。
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申請人不得將列入負面清單載明的禁設區域作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進行申請登記。
同一地址可以登記為多個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對從事電子商務、軟件開發等無需大面積生產經營場所的新業態企業,可直接將同一辦公場所中具體編號的辦公位置(工位號)登記為住所(經營場所),即實行 “一址多照”、工位號登記。
允許經營范圍不需前置許可的市場主體在其住所所在的縣(區)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增設一個經營場所,可不辦理設立登記,市場監管部門應在營業執照上標注增設的經營場所地址,即實行 “一照多址” 登記。
其他要求
避免重復:在同一企業登記機關,申請人擬定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已經登記或者在保留期內的同行業或者不使用行業、經營特點表述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名稱保留:企業登記機關對通過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提交完成的企業名稱予以保留,保留期為 2 個月。設立企業依法應當報經批準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保留期為 1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