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審,依據《中共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四(十二)條:對專業性強、社會通用范圍廣、標準化程度高的職稱系列,以及不具備評審能力的單位,依托具備較強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專業化人才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組建社會化評審機構進行職稱評審。
2016年,中共、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6〕77號):(六)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統籌研究規劃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框架,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在職稱與職業資格密切相關的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職業資格對應關系,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
目前,我國的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已有效銜接。為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以職業分類為基礎,統籌研究規劃了職稱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框架。
職稱評審的時間通常為一年一次,具體時間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評審方式包括線上和線下兩種,近年來,線上評審逐漸成為主流,方便了申報人員的參與。

